警方回应公开色狼姓名:合规 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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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看到,由杭州市公安局公开的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中,一批猥亵女性或侵犯他人隐私违法者的罚款或处罚拘留决定被公布,多数违法行为发生在地铁或公交等公共场所,违法者均被公开姓名此事被网友发上网后引发讨论,这次政府部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也被网友称之为“公示‘色狼’”。
4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公开这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是合规的
△网站上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4月20日,“杭州公开一批对色狼的处罚结果”登上热搜有媒体在微博上发布“如何看待杭州公开色狼行政处罚结果”的投票,引发网友纷纷投票,其中,一些网友投票选择时认为“公布名字侵犯隐私”。
△一位被行政处罚对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日中午,新黄河记者就此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该负责人回应称,杭州市公安局公开这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是合规的这位负责人表示,《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公布。
该《办法》共1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六条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该办法还规定:前款所称摘要信息,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向新黄河记者总结此次回应的信息时称:“即被处罚人姓名属于法定应该公开的内容”来源:新黄河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
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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