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收年报问询函,持续盈利能力遭问询_每日简讯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29日,*ST中捷收到深交所发出的2022年年报问询函。深交所在对公司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ST中捷2022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恰当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ST中捷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7亿元。因本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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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鉴于*ST中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此外,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深交所要求*ST中捷结合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债务、诉讼风险等情况,说明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采取的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安排及措施,并说明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
以及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逐项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就公司营收和净利润下滑、财产被执行等事项提出问询,要求*ST中捷做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3月23日,*ST中捷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华翔投资分别与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同日,在未经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中捷股份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中捷股份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广州农商行分别将信托资金15亿元、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国通信托分别于同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信托贷款15亿元、10亿元。
对于前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在2017年半年报至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广州农商行要求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函件后,公司才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项。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依法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中捷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为6.88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缝纫机的销售,主要产品为缝纫机头、台板及电机,此外还包括缝纫机零件、外购件及铸件的销售。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2.05亿元,同比减少3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0万元,同比减少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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